標準 IEC 61800-5-2(在歐洲為 EN 61800-5-2)與「可調速電力驅動系統」的功能安全要求有關。國際標準系列 EN / IEC 61800 的第 5-2 部分是具備整合式安全功能的電氣驅動系統的產品標準。第 5-2 部分規定了安全驅動在功能安全考慮方面的開發要求。
藉由實行和遵守規範性規章,製造商能夠依據總體標準 EN / IEC 61508(電機電子系統功能安全通用標準)、EN / IEC 62061(機器控制系統功能安全)及EN ISO 13849 (機械安全)的規範,在工廠與機械設備中安裝安全驅動器。
標準 EN 61800-5-2 將安全功能分成停止功能和其他安全功能,像是安全運動功能或安全制動功能。
當考慮軸上的安全性時,主要因素是要防止軸意外啟動,並能在危險的情況下安全的停止移動軸。EN / IEC 61800-5-2 定義三項停止功能,對應於 EN / IEC 60204-1 中的三個停止類別 0、1 及 2:
| EN / IEC 60204-1 | EN / IEC 61800-5-2 |
| 停止類別 0 | 安全轉矩關閉 STO |
| 停止類別 1 | 安全停止 1 SS1 |
| 停止類別 2 | 安全停止 2 SS2 |
若安全功能識別出故障或違反極限值,則必須啟動已定義的反應功能。EN/IEC 61800-5-2 常提到速度或位置的限制。若違反極限值,則會停止一個馬達作為反應功能達成。有一些應用在違反極限值的情況下,僅透過個別軸回報直接關閉,且更高層級的安全控制器負責整個軸系統的協調制動。同樣地,外部監控裝置只能回報極限值違反的情況。結合安全關閉路徑,可滿足規範性安全功能的要求。使用我們的 PMCprotego DS 可實行驅動整合運動監控解決方案。
除了停止功能之外,IEC 61800-5-2 也說明旨在降低操作期間風險的「安全運動功能」。安全監控功能可視為輔助安全功能:監控功能是基於規範性運動功能。設定參數超過極限值時會回報,但不會觸發錯誤反應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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